未成熟儿养育医疗补助制度
未成熟儿养育医疗是指
这是一个制度,市政府承担因身体发育不成熟而出生并需要住院治疗的婴儿所需的医疗费用。可以获得养育医疗补助的仅限于在全国指定的养育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此外,根据家庭的特别区居民税或市镇居民税金额,会产生自负费用,但如果同时使用婴幼儿医疗费用补助制度(马鲁乳),则马鲁乳补助部分将从自负费用中扣除。
适用人群
在稻城市有地址的未成熟婴儿,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并被医生认定需要住院护理的婴儿(0岁)为对象。
- 出生时体重低于2000克的婴儿
- 除前述1以外的婴儿,表现出以下任一症状的婴儿
适用的症状
- 一般状态
-
- 运动不安・痉挛
- 运动异常
- 体温
- 摄氏34度以下
- 呼吸器、循环器
-
- 持续的重度青紫症
- 反复发作的青紫症
- 呼吸频率每分钟超过50且呈上升趋势
- 呼吸次数每分钟低于30
- 出血倾向很强
- 消化系统
-
- 出生后24小时以上没有排便
- 持续呕吐超过48小时
- 有血性呕吐物和血性便便
- 黄疸
- 出生后数小时内出现或有异常强烈黄疸的情况
(如果症状仅为黄疸,则视为中度异常的黄疸)
补助对象
可以获得对诊察、药物或治疗材料的提供、医学处理、住院等的公费负担。但是,适用健康保险的医疗费用(包括膳食疗养费)是给付范围,因此不包括尿布费和差额床位费等不适用保险的项目。
申请方法
市政府2楼育儿支援科津贴补助科请提交以下必要文件进行申请。
注意:如果手续延迟,可能无法获得医疗补助,请注意。
可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下午5点
注释:不包括假日开放日。
必要文件
(1)养育医疗给付申请表
请申请人填写。
请从以下文件下载样式。
(2)养育医疗意见书
请让指定的养育医疗机构的负责医生为您制作。
(3)抚养医疗家庭报告
请申请人填写。
请从以下文件下载样式。
(4)个人号码的确认文件
请向窗口出示在“(3)养育医疗家庭调查表”中填写的申请人及与其住在同一地址的所有居民登记人员的个人号码确认文件。
(例)个人号码卡、个人号码记载的居住证明的复印件 等
(5)来访者的身份证明文件
来访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带照片的文件1份,无照片的文件2份)关于可以作为身份证明的文件,请联系育儿支援科。
(6)委任状
如果申请者以外的人来市政府,请提交委托书。
(7)地方税相关查询同意书或居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如果申请日期在1月到6月之间,且在前一年1月1日时没有在稲城市的地址的人
需要提供“地方税相关信息查询同意书”或“前年度居民税课税(免税)证明书”。
申请日期在7月到12月之间,截止当年1月1日,居住在稲城市以外的人
需要提供“地方税相关信息查询同意书”或“当年度居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8)其他
根据申请内容,除了上述(1)到(8),可能会要求提交额外的文件。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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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儿童福利部 育儿支援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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