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保育所等的托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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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2916 更新日期 令和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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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制度和都制度,无论孩子的年龄、人数及监护人的收入如何,所有居住在市内并就读认可保育所等的孩子的托儿费均为0日元。

注释:仅限月度保育费,延长保育费、托管保育使用费等不在范围内。

注释:3岁班到5岁班的保育费为0日元,但午餐费由监护人承担。

注释:认可保育所等是指以下设施(市政府根据监护人的收入决定托儿费的设施)。

  • 认可保育所
  • 社区型保育项目(家庭式保育项目(家庭保育员)等)
  • 认证儿童园
  • 新制度幼儿园

如果拖欠了迄今为止发生的保育费

如果未支付规定的保育费用,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催促。

  1. 将发送催促通知书及催告书。
  2. 将联系监护人联系方式(家庭、手机及工作场所)。
  3. 访问家庭、托儿所或工作场所,收取拖欠的托儿费。
  4. 根据地方税的滞纳处理例,进行财产扣押等滞纳处理。

注释:如果保育费支付延迟,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延长保育的保育费

如果使用延长托儿服务,请向托儿所等支付延长托儿费用。

公立
  • 延长保育(定期使用) 每人 月费3,200日元
  • 临时延长保育(不定期(临时)使用) 1人 500日元(每30分钟)
私立
请联系实施园。

注释:延长托儿(定期使用)的托儿费用,即使从月中开始使用,也请直接向托儿所等支付月额费用。

注释:对于保育短时间的人员,如果在上午8点30分至下午4点30分以外的时间段使用,将适用临时延长保育(不定期(临时)使用)的延长保育费用。(月度延长费用不适用。)

注释:对于利用当月的阶层分类为1或2(生活援助・市政居民税非课税)的家庭,有延长托儿费用免除制度。原则上请事先向托儿所等申请。但是,临时延长托儿(不定期(临时)利用)不属于减免对象,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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