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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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1001524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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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稻城市不将服务委托给东京消防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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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服务在《消防组织法》第6条中有所描述,该条款指出“市町村有责任在其辖区内适当履行消防职能。”此外,根据《消防组织法》第7条,市町村的消防服务管理应由市长根据市町村条例进行。
为此,我们的城市建立了消防总指挥部、消防站和服务站,作为城市消防系统的一部分,推动消防、火灾预防和紧急服务活动,保障市民的安全与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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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消防本部総務課
〒206-0802 东京,东长沼2111(稻城市消防局)
电话号码:042-377-7119 传真:042-377-0119
联系稻城市消防总部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