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技能机构合作确认证书
合作确认
目标
鉴于预计具有特定技能的外国劳动者数量将进一步增加,雇佣这些劳动者的机构有责任为实现地区内与外国人共存的社会做出贡献,并且对第一类特定技能外国劳动者的支持应基于社区内与外国人共存的举措,正如《特定技能相关居留资格制度运作基本方针》(2018年12月25日内阁决定,2024年3月29日部分修订)所规定的那样。
考虑到这一点,部分特定技能标准的规定已被修改,雇用具有特定技能的工作人员的机构在地方当局要求参与实现包容性社会的政策(以下简称“共生政策”)时,应予以配合。此外,在制定和实施针对第一类特定技能外国工作人员的支持计划时,应考虑地方当局实施的共生政策。
提交与稻城市合作确认文件
具备特定技能的机构应在以下任一时间提交合作确认文件。
- 首次接收具有特定技能的外国劳动者时,在与该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在进行下一步之前申请资格证明书的发放或申请变更在留资格的许可。
- 如果您已经接收具有特定技能的外国工人,从令和7年4月1日起,在首次为这些外国人申请变更在留资格或续签在留期间之前
企业
- 在稻城市设有总部的拥有特定技能外国员工的企业
- 稻城市具有特定技能的外国居民企业
提交方法
- 请到柜台办理
- 邮寄发送
注意:将根据需要转到相应的表格。
提交期限
- 从2025年4月1日起,当特定技能所属机构首次申请居留时
- 当已提交的合作确认表格信息发生变更时
收件人
稲城市政府 市民协作部
关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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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 产业、文化与体育部 - 公民协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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