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量减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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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 1005198 2027年1月3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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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基于稻城市的污水法规,考虑饮用水或井水的使用量作为排放污水量的等同量。
但是,如果由于冷却塔水的蒸发或土壤灌溉,使用的水量和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污水量有显著差异,您可以申报此情况(水量减少申报)。

通知

节水认证仅适用于污水中使用的水量。私人水表的安装费用以及安装后的维护和更换费用(根据计量法,水表每8年必须更换一次)将由用户(客户)承担,因此,请在继续之前仔细考虑收益是否能抵消成本。

获得水费减免的条件

  1. 用于商业活动的水,例如制冰。
  2. 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水量与排入公共污水系统的水量有显著差异。
  3. 测量减少用水量的私人水表是经过认证的产品,并且在有效期内。
  4. 私人水表应安装在供水管道中,位于减水点(设施、水龙头等)之前,直接测量减少的水量(未流入公共下水道的水量)
    注意:不接受基于排水部分测量的用水量减少声明。
  5. 确保与供水和排污设施相关的建设正在适当进行。

水量减少申报程序

  • 在申请安装排水系统(施工开始前)时,请联系污水科,告知您希望申报减少用水量。我们将审核以下需提交的文件,并说明注意事项等。
    需提交的文件
    1. 减少公共污水系统的排放量(申请)
    2. 位置地图
    3. 管道图(水和污水系统的管道图,所有计量器后的管道清晰可见)
    4. 仪表规格
    5. 因冷却塔和锅炉申请减水的规格
  • 请确认“领取用水减免的条件”,安装水表,并将私人水表(使用、变更、停用)通知表格提交给下水道科。
  • 在下水道科团队核实所提交的文件后(如有必要,我们也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我们将向客户发送关于用水量减少申请表的回复信。
  • 请在水表读数日期起3天内向排水科提交节水申报表(排放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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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排水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联系稲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下水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