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持城市清洁的市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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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 1005258 2024年12月1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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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目的

本条例旨在确保每位市民遵守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和礼仪,市民、企业、土地所有者与城市共同合作,促进城市环境美化。

城市、市民和企业的责任

城市责任

该市将实施必要措施,促进清洁美丽的城市发展。

公民的义务

  • 丢弃空罐、烟蒂和普通垃圾时,请遵循城市制定的丢弃标准。
  • 遛狗或锻炼时,请携带设备并带回狗粪。
  • 在无烟灰缸的地方吸烟时,请携带并使用烟蒂收集容器。
  • 我们努力避免在公共场所吐痰。
  • 当发现可能损害青少年健康发展促进、市容美观及公共场所交通安全的简单广告时,我们将尽力联系相关机构(市政府、警察局等)。

企业责任

  • 我们将努力防止不当丢弃,并促进公司周边地区的美化活动。
  • 制造、加工或销售可能导致不当丢弃产品的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高购买者对防止不当丢弃的意识。
  • 食品和饮料包装的销售者应设置收集容器,并努力回收空罐等材料。

土地所有者的责任

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我们拥有、占用或管理的土地上不当丢弃垃圾、犬猫粪便以及遗弃临时广告。

关于处罚

本条例的目的不是进行监督,但特别是在严重行为的情况下,将实施指导、建议、命令、公告和处罚(罚款及由市长指定的美化活动)。

环境美化的主角是“您”。每个人的努力共同创造了一个干净、无烟头和空罐等垃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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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都市环境部 - 生活质量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门生活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