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城市规划总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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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 1009018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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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是根据《城市规划法》第18条之2规定的“市镇城市规划的基本指导方针”。城市规划中确定的事项,如用途区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设施,都是基于该城市总体规划来制定的。
此外,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目标”发挥作用,间接确定未来土地的使用,而不对建筑物的使用或建设活动施加直接的规定。

稲城市城市规划总图(2023年3月制定)

稲城市于2003年3月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利用城市特色的发展。此外,2008年和2013年进行了几次修订,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城市发展趋势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结构进行了全面调整。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愿景,提出了“一个被绿水环绕、人们相聚的城市——稲城〈一个既有乡村又有城市特色的城市〉”。稲城被多摩丘陵的丰富植被和多摩川、三泽川及小丸运河的充沛水源所环绕,致力于打造一个世代相传、人们能够相聚、感受生活质量与富足、居民能够安居乐业的城市。
该计划仅以数据形式在本网站上提供,未制作印刷版本。

稲城市总体规划修订

我们在2020财年至2022财年期间,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开放日活动,旨在收集市民意见并审查计划,具体如下所述。

过往文件(6次开放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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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城市发展部 城市发展 规划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联系稻城市城市发展部 - 城市发展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