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负比例
在医疗机构的服务点,部分医疗费用将作为患者的自付部分支付。患者的自付比例每年8月1日根据收入等因素确定。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东京都稻城市高级老年人健康保险联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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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民部保险与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稲城市市民部 - 保险与养老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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