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养老金缴纳者
国民年金的参与者分为四个组,保费负担也不同。
第一被保险人
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个人经营者、学生、农业、林业和渔业从业者或失业者(不属于第2类或第3类被保险人)。保险费由个人自行支付。
第二类被保险人
作为企业员工和公务员,已加入企业养老金计划(社会保障养老金)的人。
未满20岁或60岁及以上的人,在申请工作养老金时,将成为国家养老金第二类被保险人。
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平均分担,雇员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被保险人
20岁至60岁之间的第二类被保险人的受扶养配偶。
配偶者的养老金涵盖了缴费,因此本人无需缴纳缴费。
此外,作为第3类被保险人缴费的一部分,配偶的缴费不会增加。
60岁以上的自愿纳税人
如果您未能在60岁之前满足领取10年资格期限,或者希望将您的养老金金额提高到最高水平,可以自愿参加国家养老金,直到满65岁。
此外,1965年4月1日之前出生且即使满65岁也未达到领取养老金资格期限的人,可以例外自愿报名,直到满足资格期限或满70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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