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与回答
关于垃圾收集地点
稲城市设有回收点来收集可回收垃圾。以前我家门前的一部分农田也是收集点,许多邻居都使用过,但因丢弃空罐时和收集时的噪音,以及非法收集业者的噪音困扰,我们曾要求将收集点迁移。然而,这次我家门前进行了10户住宅的开发建设,原迁移前的位置又新设了收集点。虽然因为新增了多个住户而设立收集点是无可避免的,但考虑到以往的情况以及收集点可能对邻近宅地造成困扰等问题,我认为仍存在一些课题。为什么事前没有进行沟通呢?
向负责人咨询后得知,收集地点是开发经营者与市政府协商决定的。位置是作为开发经营者的销售条件确定的,因此无法更改。这是他们一贯的答复。市政府是在关注开发经营者还是市民,究竟是向哪一方倾斜推进城市建设呢?
据说在询问后,位置稍微向里移动了一点,但我并不满意。今后位置可能还会被更改,根本上我对手续也无法接受。
据负责人说,市内也有像我这样的投诉,如果痛苦的感受集中在某处,像许多自治体那样实行单独收集也是一个方案。另外,在开发时,市职员对邻近居民的关怀应当更加彻底。许多自治体通过制定城市建设条例,建立让邻居的声音更能传达的规则。稲城市给人的印象是经营者在较低门槛下自由推进事业。稲城市也可以考虑这样做,不是吗?
回答
市政府重点关注垃圾的产生抑制和再利用,自1993年起,在资源回收站(集中回收点)回收玻璃瓶、易拉罐、宠物瓶、玻璃制品及陶瓷制品。此次因东长沼地区的开发行为,经与经营者协商,确定了资源回收站的位置。通常,在新设或迁移资源回收站时,会通知使用者,但此次设置地点位于开发区域内,因此未对邻近居民进行事前说明。
今后我们将本着对邻近居民的关怀,继续推进协商工作。
此外,关于您提出的瓶子、罐头、塑料瓶等资源物的逐户收集,由于需要大量费用,因此这是一个必须谨慎推进审议的事项。
此次因工作人员缺乏诚意的应对,给您带来了极大的不快,我们深表歉意。
- 类别
- 生活环境 > 环境・清扫・公害・自然保护
- 负责部门
- 城市环境整备部 生活环境科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接待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管理编号
- P000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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