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与回答
关于网球场照明券的兑换
“由于照明LED化工程,您目前持有的照明券将无法使用(使用期限为4月)。持有照明券的人员请于以下日期之后,到野村不动产稻城竞技场(综合体育馆)窗口兑换新的照明券。同时,新的照明券(有效期至6月底)也将于同一日期开始销售。”的通知邮件于3/9(周一)收到。
若叶台球场因施工,3月16日至27日期间无法使用,目前持有的剩余82分钟照明券已无法使用。
如果能更早通知施工后之前的照明券将无法使用,就可以购买1小时券并尽量使用,避免剩余时间过多。
未使用的照明券可以兑换成新的照明券,但综合体育馆表示,正在使用且还有剩余时间的照明券无法兑换。
82分钟相当于1066日元,你是说要把它扔掉吗?
由于运营方的原因,使得原本有效期至4月底的照明券无法使用,而且通知时间也是在几乎没有使用时间的时候才告知,因此希望对剩余时间给予补偿。使用者没有过错却不补偿剩余时间,这难道不奇怪吗?
回答
对于城山公园、若叶台公园网球场照明券的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关于网球场的LED化工程,由于施工材料的采购出现延迟,导致施工日程的确定花费了较多时间,因此通知时间推迟到了3月9日,较为临近施工日期。
此外,经确认野村不动产稻城竞技场窗口的情况,通常情况下,1小时及2小时的照明券仅对未使用的照明券进行兑换,对于使用途中仍有剩余时间的照明券则不进行兑换,因此曾告知无法进行兑换处理。
关于此次事件,由于市政府进行的施工影响导致使用期限缩短,经与指定管理者协商,决定对使用途中仍有剩余时间的照明券也进行兑换。
兑换时需要您再次前往野村不动产稻城竞技场的窗口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类别
- 教育与文化 > 体育
- 负责部门
- 产业文化体育部 体育推进科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接待日期
- 2026年03月12日
- 管理编号
- P000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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