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咨询)
问题请告诉我关于撤销权的信息。
回答
存在一种“冷静期”制度,允许在特定期限内,无需理由解除通过特定销售方式(如上门推销、电话销售、连锁销售和访问购买)签订的产品和服务合同。
取消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明信片上的必要信息,并通过挂号信或普通邮件寄送给销售公司和信用公司(如果有信用合同)的代表。
此外,请复印明信片的正反面,并将其与邮寄收据一起保存作为凭证。
此外,即使反悔期(上门销售合同签订日起8天,连锁销售合同签订日起20天)已过,也请随时咨询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上述销售和交易方式,也可能无法撤销)。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稻城市消费者保护中心(咨询专用电话:042-378-3738)。
明信片背面需要填写的信息如下。
合同解除通知
【合同日期】年 ○○,月 ○,日 ○
产品名称
【合同金额】○○○○
【销售公司】○○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
【信用公司】公司名称(如果有信用合同)
我将取消上述合同。请退还已支付的¥¥¥。请取回产品。
平成○○年○月○日
地址:稻城市,○○○-○
姓名 ○○○○
请分享您对本页面的意见,以便我们改进我们的网站。
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 - 产业、文化与体育部 - 公民协作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5677
稲城市产业文化体育部 - 市民协作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