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太阳能发电系统(10kW以上)的事故通知也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在Twitter上发推文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Line

页面ID 1005284 2024年12月16日更新

打印大字打印

近年来,由于太阳能电池板安装引发的火灾和电气事故频发,自2021年4月1日起,为了调查原因并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在《电力公司法》第38条规定的低功率发电设施中,

  • 太阳能发电系统(10kW至50kW)
  • 风力发电设备(小于20kW)

关于此事,发生事故时,必须向经济产业省报告。
如果您违反报告,也有法律惩罚规定。
注意:住宅用太阳能发电设备功率低于10kW的不符合资格。

需要报告的事故

  1. 因电击导致的受伤或死亡事故
  2. 电气火灾事故
  3. 对其他不动产的损害事故
  4. 设备损坏事故

联系方式

经济产业省 - 关东东北工业安全监督部电气安全科
电话 048-600-0392
电子邮件地址 hatsuden-kanto-jiko@meti.go.jp

详情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经济产业省网站。

照片:低功率发电设备宣传册1

照片:低功率发电设备宣传册2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安装“Adobe (R) Reader (R)”。如果您还没有,请在Adobe系统网站(新窗口)免费下载。

请分享您对本页面的意见,以便我们改进我们的网站。

您觉得本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我们无法回复在此字段中输入的意见。此外,请勿输入个人信息。

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稻城市,城市发展部,环境与绿地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联系稲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绿地与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