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所有者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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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1005368 2024年12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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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4月起,由于森林法的变更,森林土地所有者必须在事后通知市长。
在这种情况下,森林指的是城市化区域外的山区。

需申报人员

在稻城市购买新森林土地的个人或法人,无论是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但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法提交了土地购买合同通知的,不包括在内。

通知期间

自成为森林土地所有者之日起90天内。
此外,如果没有通知或进行了虚假通知,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万日元的罚款。

通知信息

通知表格必须包括通知人和前所有者的地址及姓名、成为所有者的日期、产权转移的原因,以及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的用途。作为附加文件,需要提交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也可接受)或证明权利取得的文件复印件,如土地买卖合同,以及标明土地位置的地图。

森林土地所有权声明

联系我们

  • 东京都政府森林保护部 - 规划科
    电话号码 0428-22-1155
  • 市政府 绿地与环境科 公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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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稻城市,城市发展部,环境与绿地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联系稲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绿地与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