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产后期间的国民健康保险税免除
如果国民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生育,产前和产后期间对应的国民健康保险税将被免除。
目标群体
2023年11月1日以后分娩的国民健康保险受益人
申请方法
请填写上述申请表并提交给国民健康保险部门。
可以在预产期前6个月开始进行通知。产后也可以进行通知。
注意:如果您在分娩前进行申报,请附上注明预产期的文件副本(如母婴健康手册)。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稻城市,东京
稻城市政府 公民部 保险与养老金部 国民健康保险科
国民健康保险税的免税方法
当年应缴纳的保险税的所得税金额将根据预产期前一个月(或分娩月)至预产期后第二个月(或分娩月)之间的期间(以下简称“产前产后期间”)的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进行减少。
目标群体 |
3个月前 | 2个月前 | 1个月前 | 预计分娩月份 | 1个月后 | 2个月后 | 3个月后 |
---|---|---|---|---|---|---|---|
单胎孕妇 |
- |
- |
〇 |
〇 |
〇 |
〇 |
- |
多子女母亲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
- 注意:产前和产后期间对应部分的所得税以及按比例计算的保险税将从年度金额中扣除。
- 注意:单胎妊娠的情况下,金额将从预产期前一个月(或分娩月份)起减少相当于4个月的金额。多胎妊娠的情况下,金额将从预产期前三个月(或分娩月份)起减少相当于6个月的金额。
在2023财政年度,保险税仅在2024年1月之后的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减免。
2023年8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出生月份 | 十二月 | 2024年1月 | 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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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〇 |
- |
注意:如果分娩发生在2023年11月,2024年1月对应的保险税将会减少。2024年1月之前的期间不适用于减免。(这是因为法律和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如果保险税减少,多缴纳的保险税将被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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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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