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宠物的疏散
联合避难所
带宠物的疏散是指在灾害期间,宠物主人将宠物一同安全疏散到避难所。城市接受带宠物的疏散到指定避难所。避难所内不允许人和宠物共用同一空间(陪同疏散)。
可以一起排便的宠物
收容所接受的宠物是可以放入笼子或运输袋中的犬类和猫类,以及兔子等小型动物。
对于狗,如果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可能会被拒绝接受。
关于辅助犬
关于导盲犬、辅助犬和听力犬,我们将采取措施,确保辅助犬可以陪同的单独房间,同时考虑到其他疏散人员。
收容所创建
在收容所内,宠物应被安置在笼子或类似容器中,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照料。此外,参与收容所运营的市政府工作人员不会提供动物照料方面的帮助。原则上,宠物的照顾责任由宠物主人自行承担。
每日准备
收容所中照顾宠物所需的物品应由宠物主人准备。此外,还需考虑其他避难者,因此定期训练和管理宠物的健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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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消防总部 灾害预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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