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所得地方税税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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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1002706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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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6财年的税制改革,企业市政税率被降低,以纠正各地区税收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并减少财政能力的差异。
基于此变更,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起,企业所得市税税率将按以下方式降低。此外,因本次税制改革,已制定了申报的过渡措施。

税率变更内容

稻城市企业所得税改革后的税率如下。

企业税率
股本金额或投资金额

≪参考≫
(截至2014年9月30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变更前
(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2019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

变更后
(2019年10月1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根据公司法和保险法监管的资本超过1亿日元的公司和互助会 14.7% 12.1% 8.4%
资本低于1亿日元的法人实体,或无资本或股份的实体,或具有指定代表人或管理者的非法人协会和基金会 12.3% 9.7% 6.0%

注意:均衡税率没有变化。

预测声明中的过渡措施

由于企业税率的变更,预计适用于2019年10月1日之后开始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的申报金额将按“上一年度企业税额 × 3.7 ÷ 上一年度月份数”计算,此为临时措施。
注意:通常是“上一财政年度的企业税额 × 6 ÷ 上一财政年度的月份数”。

申请开始日期

适用于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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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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