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与访问申请
信息发布系统
该市制定了《稻城市信息公开条例》,并正在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正在实施的机构包括稻城市市长、教育委员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审计员、农业委员会、不动产评估复审委员会、消防局长、稻城市医院管理者和市议会。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公开城市所拥有的行政信息。通过这样做,城市履行其解释市政管理的责任,促进公正透明的管理,并鼓励市民参与市政管理。
行政信息公开申请
由职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创建或获取,并由市政府为组织使用而保存的文件、图纸、照片、影片和电子记录(图像数据、音频数据等),可以申请公开。
申请方法
- 请填写行政信息公开申请表中的必要项目,并将其提交至市政府档案部门。您也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邮寄时,请寄至“邮政编码206-8601,东长沼2111,稻城市政府档案部门”。传真请发送至“042-377-4781”。此外,申请表可在市政府档案部门5楼领取。
- 申请时,请尽可能明确包含申请内容的行政文件。如果有疑问,请提前联系立法文件科的立法文件部门。
服务日期和时间
营业时间为8:30至17:00(邮寄和传真可随时接受)。
宣传
将公布信息,但以下内容除外: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 有关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或者虽然不能识别特定个人,但如果公开披露可能损害个人权利和利益的信息。
- 信息如指纹和静脉等身体部位特征的计算机可读数据,以及因人而异的号码,如驾驶证号码和护照号码。
- 关于可能损害这些实体的竞争地位、商业运营以及其社会地位的信息。
- 犯罪预防与调查信息
- 与市政机关及类似机构的决议相关的信息,其公开可能不当影响决策的中立性或不当利益特定个人。
- 关于市政府及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信息,如果公开可能会妨碍这些服务的正常执行。
- 由第三方自愿提供的信息,条件是不公开披露
发布方法
一旦准备好公开,我们将联系申请人。请访问市政府5楼的信息公开角查看或领取副本。此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副本。
客户
该服务免费,但如果您希望获取副本或邮寄副本,则需通过账单支付复印和邮寄费用。
如果通过邮寄方式发送,我们将随同公开决定通知一起发送付款单,确认付款后,将通过邮寄发送一份副本。
援助系统及其他
如果请求的行政信息无法公开,您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如果您不同意该决定。
当提出复审请求时,稲城市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复审委员会(第三方机构)将进行听证,相关机构将根据结果作出决定。
国家政府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综合指南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信息,请参阅内务省的“信息公开与行政程序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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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总务部法规文件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总务部 - 法规文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