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认可保育所・家庭保育员利用申请手续
有关手续的详细信息,请查看托儿所等使用手册。
接待地点
- 育儿支援科(稻城市政府2楼)
- 邮寄(请确保文件填写完整,没有遗漏或不足。
- 注释1 接待会很拥挤,请尽量少人数前来。
- 注释2 接待时间在中午12点到下午1点之间特别拥挤,因此建议您错开时间使用。
接待时间
希望从令和7年4月1日开始使用的人
- 第一次选考:令和6年11月1日(星期五)至令和6年12月9日(星期一)
- 二次选考:令和6年12月10日(星期二)到令和7年2月14日(星期五)
注释:在所有附加文件齐全后才会受理。不过,第一次筛选中,仅限于转入证明文件(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复印件)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之前追加提交。
希望在令和7年5月1日之后使用的人
请在以下申请截止日期之前申请。
(原则上各个受理期限的一个月前开始受理。)
希望开始使用的月份 |
申请截止日期 |
利用选考会议(计划) |
---|---|---|
5月 |
2025年4月7日 |
2023年4月15日 |
6月 |
2025年5月7日 |
2025年5月15日 |
7月 |
2023年6月6日 |
2023年6月16日 |
8月 |
2023年7月7日 |
2023年7月15日 |
9月 |
2023年8月6日 |
2023年8月15日 |
10月 |
2023年9月5日 |
2023年9月16日 |
11月 |
2023年10月6日 |
2023年10月15日 |
12月 |
2023年11月6日 |
2023年11月14日 |
令和8年1月 |
2023年12月5日 |
2023年12月15日 |
2月 |
2023年1月6日 |
2023年1月14日 |
3月 |
2023年1月6日 |
2023年2月10日 |
提交文件
- 【必要文件】托儿所・家庭保育员等使用申请表兼教育・保育补助认证申请表
- 【必要文件】在使用开始时需要证明需要保育的文件(父母部分)
- 【仅限相关人员】如果居住证明上有65岁以下的祖父母,则需要提供证明祖父母需要保育的文件
- 【仅限相关人员】根据家庭状况需要提交的文件
- 【仅限相关人员】证明转入的文件(对于从稻城市外转入者)
- 【仅限相关人员】税务文件(税务证明等)(对于从稻城市以外迁入者)
- 注释1:详细信息请查看托儿所等利用手册中的“提交文件”。
- 注释2:关于就业证明,2024年度版和2025年度版的格式不同,因此不能共用。在申请2024年度和2025年度时,请使用各年度对应的格式提交。
关于0岁儿童的申请开始日期(仅限认可保育所)
0岁儿童的托儿所接收开始日期各不相同。
在使用开始日,必须达到各托儿所的接收可能月龄。
注释:详细信息请参阅托儿所等利用手册中关于“0岁儿童申请开始日期”的内容。
希望使用市外托儿所的人(仅限认可保育所)
由于各区市町村提交的文件、接收截止日期等不同,请联系设有托儿所的区市町村。
在向稲城市提交所需文件时,请在托儿所所在区市町村的接收截止日期前一周提交。
保育实施的决定
根据托儿所等的选拔标准指数表(在托儿所等使用手册中记载),综合考虑托儿所・家庭保育员等的使用申请书内容,从需要保育的儿童中决定实施保育。
请注意,如果申请使用的人数超过了定员,可能会无法立即使用。
注意:在托儿所、家庭保育员和幼保联携型认证儿童园(托儿所功能部分)进行面试和健康检查时,可能会判断为无法提供保育,请您知晓。此外,如果未提交必要的文件,可能无法使用服务。
未能使用的人
2023年度托儿所・家庭保育员等利用申请表兼教育・保育给付认证申请书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3月1日利用开始分。期间如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请及时报告。如托儿所・家庭保育员・幼保联携型认证儿童园(托儿所功能部分)出现缺员,将在每月的利用选考会议上内定使用者。仅会在会议结束后通过电话通知内定者。
由于设施的定员已满,无法使用的人员将仅在首次时通过不承诺使用通知书告知。
如果希望在跨年度后继续使用托儿所、家庭保育员等服务,从2026年4月起,需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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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儿童福利部 育儿支援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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