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和水道的转让
失去道路或运河功能的土地可以出售。
销售要求
- 只有拥有临近道路或水道土地的人才能申请购买。
- 所需的土地已失去道路或运河的功能,且未被用于公共目的。
- 希望购买的土地与道路或运河的边界已确定
- 已获得其他相邻土地所有者的同意等。
申请流程
- 请提前咨询管理部门
- 咨询后,负责人将进行现场检查并告知是否可以转移。
- 如果可以出售,请提交销售申请和所需文件。
申请所需文件
- 征用申请
- 公共财产使用废止申请表(附上印花税证明、指示地图、产权登记副本、最新测量图等)
- 邻接土地所有者同意停止使用的声明(附印章证明)
PDF格式
- 征用申请(PDF 67.6KB)
- 公共财产使用取消申请表(PDF 75.1KB)
请附上印花税证明、导向图、地籍图副本、最新测量图等。 - 邻接土地所有者停止使用同意书(PDF 56.0KB)
请附上印章注册证书
Word格式
- 征用申请(Word 18.3KB)
- 公共财产停止使用申请表(Word 23.5KB)
请附上印花税证明、导向图、地籍图副本、最新测量图等。 - 邻接土地所有者停止使用同意书(Word 17.9KB)
请附上印章注册证书
其他事项
- 除了土地成本外,所有与流程相关的费用(界限确定、测量、登记费等)均由申请人承担,请提前知晓。
- 可能需要稲城市议会的决议,以撤销关于市政道路销售的道路认证。
- 如果出售市政道路,程序将在根据道路法进行通知并经过管理期(2个月)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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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 城市发展部 - 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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