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服务受益者的收费系统
受益者责任制系统
在公共下水道系统已安装的区域,可以将住宅和商业设施的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从而改善生活环境,进而提高土地的便利性。
因此,随着公共污水系统的改善,受益人应承担部分建设费用,以促进进一步的改善,根据基于城市规划法第75条的《稻城市污水服务受益者责任法》。
受益人(应支付受益人费用的人)
在公共下水道系统正在建设的区域内,土地所有者(土地持有者)或权利持有人(地上权持有人、抵押权人、承租人等)将成为受益者,因此这些人需要支付贡献费。
应税土地
公共下水道建设的排水区域被划分为多个责任区,预计在3年内建设下水道的区域正在逐步确定,这些区域被宣布为收费区域。
有关相关土地的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贡献金额为
费用是每平方米490日元。
应支付的费用为每平方米490日元的单价乘以土地面积。
(计算示例)
如果您拥有一块面积为165平方米(约50坪)的土地
490日元 × 165平方米 = 80,850日元(小于10日元的部分向下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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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排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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