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工作场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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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1005384 2024年12月1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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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今后将设立指定工作场所的人,或已经拥有指定工作场所但将更改工作方法或机器的人,必须根据《东京市民健康与安全保障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保障环境条例”)提交指定工作场所设立(变更)通知。
此外,在设立指定工作场所时,请事先确认是否符合其他法律,例如建筑基准法中规定的区域用途限制和工作场所面积限制

指定工作地点

(指定工作场所的定义在本页底部)

安装流程

说明:企业 1. 计划(编写通知文件),2. 通知(30天后),3. 开工,4. 竣工,5. 运营开始。稻城市 1. 接收通知,2. 文件审核(发放受理收据),3. 竣工检查。

通知所需文件

  1. 指定工作场所安装(变更)通知表格第16号,样式1和2
  2. 表格第16号的附件1至12(根据业务类型而异)。
  3. 附加列表
  4. 位置地图(50米范围内的区域平面图)
  5. 地块和建筑布局图(与邻居的关系图)
  6. 工厂(设施布局图)
  7. 立面图
  8. 设备结构图(机器目录等)

此外,根据指定的工作场所类型,可能需要附加文件。

如何填写通知表格

  • 创建时,请使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
  • 请准备两份通知表格,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可以使用复写纸。复印件将在最终检查后交付。
  • 请参阅示例以填写和制作通知表格。

注意:关于各种通知文件,由于取消了盖章,如果内容有错误,请用双线或类似方式进行更正。

关于文件提交和归还的注意事项

  • 请提前联系城市负责人,并由希望设立指定工作场所的人或负责人亲自前往办公室。
  • 通知表格的副本原则上将在稍后日期返还。如果在返还时难以亲自到办公室,返还将通过邮寄进行,因此希望邮寄的人请在通知时附上贴有所需邮票的回邮信封。

示例描述

表格

根据东京都环境保障法的土壤污染相关通知表格

您可以从附加的文件中下载根据东京都环境保障法第116条规定的通知表格30至33-2。

指定工作场所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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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都市环境部 - 生活质量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城市发展与环境部门生活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