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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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 1009106 2023年6月2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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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签订超过一定面积的土地交易合同时,买受人(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包括合同签订日)通过土地所在地市长向省长报告。

通知对象 - 单一地块的土地交易(总面积超过下表所示面积的土地交易)需要对每个合同进行通知

需通知的土地

土地所在区域

区域

城市化区域 超过2000平方米
城市化控制区 超过5,000平方米

需通知的土地交易
买卖、招标、预留土地处置(土地重组)、交换、业务转让、转让担保、现金支付、股份转让、预留完成权转让、回购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职位转让等。

通知期限:合同签订后2周内(含合同签订日)

  • 对于带有预订和暂停(取消)的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进行通知。
  • 如果您超过了两周的期限,请进行通知。
  • 如果您作出虚假申报,可能会受到法律处罚。(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100万日元)

需提交的文件:4份副本

请在城市发展部(市政府,3楼)提交以下文件的4份副本(1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给申请人)。
请提交3份复印件(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装订成A4平装文件。(无标签)

  1. 土地销售声明
  2. 合同副本
  3. 位置图(比例约为1:25,000的地图)
  4. 周边情况地图(约1:2,000比例尺地图:住宅区等)
  5. 工厂(公共地图等)
  6. 测量图(在基于测量面积的买卖中附上)

授权书模板是可选的。
自2021年1月1日起,土地法的通知、申请和委托书表格上不再需要签名

通知表格

请参阅以下东京市网站。

国家土地法实施条例的一部分已被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通知表格将采用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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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联系稻城市城市发展部 - 城市发展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