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法通知
当签订超过一定面积的土地交易合同时,买受人(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包括合同签订日)通过土地所在地市长向省长报告。
通知对象 - 单一地块的土地交易(总面积超过下表所示面积的土地交易)需要对每个合同进行通知
土地所在区域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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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区域 | 超过2000平方米 |
城市化控制区 | 超过5,000平方米 |
需通知的土地交易
买卖、招标、预留土地处置(土地重组)、交换、业务转让、转让担保、现金支付、股份转让、预留完成权转让、回购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职位转让等。
通知期限:合同签订后2周内(含合同签订日)
- 对于带有预订和暂停(取消)的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进行通知。
- 如果您超过了两周的期限,请进行通知。
- 如果您作出虚假申报,可能会受到法律处罚。(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100万日元)
需提交的文件:4份副本
请在城市发展部(市政府,3楼)提交以下文件的4份副本(1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给申请人)。
请提交3份复印件(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装订成A4平装文件。(无标签)
- 土地销售声明
- 合同副本
- 位置图(比例约为1:25,000的地图)
- 周边情况地图(约1:2,000比例尺地图:住宅区等)
- 工厂(公共地图等)
- 测量图(在基于测量面积的买卖中附上)
授权书模板是可选的。
自2021年1月1日起,土地法的通知、申请和委托书表格上不再需要签名。
通知表格
请参阅以下东京市网站。
国家土地法实施条例的一部分已被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通知表格将采用新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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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城市发展部 城市发展 规划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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