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用地扩展促进法(公共用地法)的通知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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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 1009105 2024年12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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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扩展法是地方实体为公共目的方便获取所需土地的一种方式。

公告

由于公共扩展法的部分修改,自2024年9月19日起,如果提交绿色生产用地购买申请,操作将如下所述。
提交农地购买申请后,如果收到农地不予购买的通知,自通知日期次日起一年内无需再次通知。
此外,关于申请,即使在公共扩展法部分修改后,也可以在提交农地购买申请表后随时提出申请。
请查看下面附加的文件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关于通知系统(法律第4条)

当计划以某个金额转让面积超过一定大小的土地时,必须进行通知。
土地所在区域 需要通知的区域
城市化区域
需要通知的区域
城市化控制区
位于城市规划设施区域内的土地(如城市规划道路等) 超过200平方米 超过200平方米
根据道路法第18条的道路用地 超过200平方米 超过200平方米
根据城市公园法第33条规划区域的土地 超过200平方米 超过200平方米
根据《河流法》第56条规定的河流预定区域土地 超过200平方米 超过200平方米
绿色生产区用地 超过200平方米
上述以外的土地 超过5,000平方米 无需通知

自2006年8月起,对于不位于城市规划设施区域内的城市化控制区的人士,无需进行通知。
如收到通知,请提交“有偿土地转让通知表”。

关于申请系统(法律第5条)

您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购买土地。
土地所在地区的要求 需要通知的区域
城市化区域 超过100平方米
城市化控制区 超过200平方米

如需申请,请提交“土地购买申请表”。

常见问题

关于通知和请求的转移限制

  • 转让限制期为从提交通知或申请之日起三周,直到收到市政府通知确认不会购买为止。
  • 在提交通知或申请后,如果市政府发出购买意向通知,则从通知之日起将有额外3周的转让限制期。
  • 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一个附有附条件中止的转让合同,即“如果购买谈判未成功,带有对价的转让将生效”。
    然而,包含“如果达成购买协议,则使有偿转让无效”的解除条件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需要报告的情况

如果土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且该土地的一部分受到城市规划道路的轻微影响,则需要进行通知。

不需要通知的情况

  • 正在进行的土地调整项目区域内的土地交易无需通知。(这是因为公共土地是通过土地缩减或交换产生的)
  • 在绿色生产区,根据《农地法》第3条第1款获得许可的土地无需通知。

需提交的文件

请向城市发展部(市政府3楼)提交以下文件的两份副本。负责人可能不在,请来访前联系确认。

  1. 声明(申请)
  2. 位置图(比例约为1:25,000的地图)
  3. 周边情况地图(约1:2,000比例尺地图,包括住宅区)
  4. 公共地图

授权书模板是可选的。
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共扩展法的通知、申请和委托表格无需签名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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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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