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时使用手机和酒后驾驶的处罚
骑自行车时使用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且在酒后骑自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重伤的可能性更大。因此,为了预防交通事故,已制定惩罚性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
驾驶时使用智能手机
骑自行车时手持智能手机或类似设备并进行通话,以及观看屏幕的行为,最近已被禁止,并将受到处罚。
但是,暂停的操作被排除在外。
(1) 手机等的使用(维护)
- 如果您在骑自行车时使用手机(如智能手机)打电话
- 如果您在骑自行车时用手持着并观察手机(如智能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图像
制裁
拘留最长6个月或罚款最高100,000日元(道路交通法第118条第1款第4项)
(2) 使用手机等(交通危险)
如果您在骑自行车时使用手机(如智能手机)或观看图片,导致交通事故或危险
制裁
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或罚款最高30万日元(道路交通法第117条第4款第1项第2号)
酒后驾驶及援助
除了酒后骑自行车外,还对提供酒精饮料以及运输乘客和自行车设立了新的处罚措施。
(自行车被列为与酒后驾驶相关的三种人员犯罪之一)
(1) 酒后驾驶违法者
违反道路交通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车辆(自行车除外),且在驾驶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法令规定的限度。
制裁
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万日元(道路交通法第117条之2第1款第3项)
(2) 车辆供应犯罪
如果向可能在酒精影响下驾驶的人提供车辆(轻型车辆除外,非自行车)
制裁
最高3年监禁或最高50万日元罚款(道路交通法第117条之2第1款第4项)
(3) 供应酒精饮料的犯罪
向可能在酒后驾驶的人提供酒精饮料或鼓励其饮酒
制裁
拘留最长2年或罚款最高30万日元(道路交通法第117条之3第2款第2项)
(4)共同驾驶犯罪
如果司机知道自己受酒精影响,并要求自己驾驶车辆(自行车和其他轻型车辆除外)时在车上
制裁
拘留最长2年或罚款最高30万日元(道路交通法第117条之3第2款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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