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至12月1日是犯罪受害者周。
2005年12月,在内阁会议上决定,每年12月1日《犯罪受害者基本法》颁布日前一周定为“犯罪受害者周”(11月25日至12月1日)。
让我们深入理解考虑犯罪受害者及其他受害者的处境、尊严和生活安宁的重要性。
请分享您对本页面的意见,以便我们改进我们的网站。
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 - 综合事务部 - 综合事务与合同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总务部总务课总务及合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