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的权利和义务
每位市民都是推动市政的主体。因此,作为居民,享有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义务缴纳市级税收等,并有权参与市政的行政。除了拥有参与选举的权利外,还有作为直接请求权的以下权利。
其他非法财产处理的审计请求、请愿和陈情也被视为市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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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签名数  | 
 提交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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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的制定与修改 | 超过有权者的五十分之一的签名 | 市长 | 
| 事务的审计 | 超过有权者的五十分之一的签名 | 审计委员会 | 
| 市议会解散 | 超过三分之一的选民签名 | 选举管理委员会 | 
| 市议会委员的解职 | 超过三分之一的选民签名 | 选举管理委员会 | 
| 市长的解职 | 超过三分之一的选民签名 | 选举管理委员会 | 
| 副市长等的解职 | 超过三分之一的选民签名 | 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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