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财产税)
问题如果我在年中出售土地或房屋,财产税将如何处理?
回答
财产税每年征收,评估日期为1月1日,作为从4月1日开始的年度税款。因此,即使财产在年内出售,税款仍将由1月1日的所有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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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民部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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