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财产税)
问题当不动产所有权发生变更且未登记时,业主的纳税义务是什么?
回答
如果您想更改未登记不动产的所有者,请向税务科提交“房地产税登记变更申请表”。根据变更通知,新所有者将成为纳税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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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民部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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