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财产税)
问题即使土地价值下降且土地评估减少,为什么税额仍在增加?
回答
1994财年前,土地财产税的评估水平因市町村而异,评估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为纠正这一点,1994年进行了制度改革,评估标准在全国统一,约为市场价格的70%。
然而,当“评估价值”(作为税负计算基础的数字)与“课税标准价值”(税负计算的实际基础)结合时,纳税人的税负会急剧增加。因此,存在一种称为“税负调整措施”的机制,每年逐步提高课税标准价值,逐渐接近评估价值,并且该措施目前仍在实施中。
因此,所有房产的税额并非无视土地价格趋势而增加,而只是那些评估价值与标准课税价值之间存在差异的房产,其税额才在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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