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财产税)
问题我(A)于2017年10月与所有者(B)签订了一块土地的买卖合同,并于2018年2月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过户到B名下。2018年度该土地的财产税和市政税将向谁征收?
回答
2018财政年度的财产税和城市规划税将向A先生征收。
根据地方税法的规定,登记的财产按评估当日(每年1月1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者征收财产税和城市规划税。
此外,当土地或不动产被买卖时,关于当年谁支付财产税和市政税是私法问题,通常由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决定各自承担的比例等责任。
请分享您对本页面的意见,以便我们改进我们的网站。
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市民部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联系稻城市市民部税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