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材料
危险物质的储存和处理规定
在众多显著改善社会生活的化学物质中,有一些被称为危险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具有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特性或存在高火灾风险,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引发重大灾害。
稲城市消防局从防火的角度对危险物质的储存和处理进行管理。
危险物质的特性
消防法规定了具有高火灾风险的危险物质,特别是那些液态或固态且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物质。
- 易燃。
- 具有可能引起点火或爆炸的特性。
- 一旦着火,很难扑灭。
- 帮助燃烧或爆炸其他物质。
- 与空气和水反应,导致点燃或产生易燃气体。
您周围的危险
我们周围的危险物质示例包括汽油和取暖油,它们是车辆和取暖器的燃料,属于消防法定义的危险物质。此外,根据成分,溶剂、油漆和杀虫剂也可能被视为危险物质。
危险物质法规摘要
消防法一般禁止储存或处理超过规定数量的危险物质。当储存或处理超过规定数量的危险物质时,必须在消防总队授权的设施中进行,并符合法令规定的技术标准。
有关指定数量的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
此外,即使是低于规定数量的危险物质,如果储存或处理的数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数量的五分之一,也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告为少量危险物质的储存和处理场所。(有关危险物质相关的申请表,请参阅以下链接。)
数量 |
位置、结构、设备 |
通知 | 储存处理标准 |
---|---|---|---|
指定数量或以上 | 消防法规定 | 需要授权 | 消防法规定 |
超过指定数量的五分之一 |
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 必需 | 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
少于指定数量的五分之一 |
无规章 |
不需要 | 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
如果您要储存或处理危险材料,请提前咨询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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