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居民通知
如果在稻城市有地址的外国居民因居留资格变更而成为中长期居民,则需要进行居住登记。
通知期间
从成为中长期居民之日起14天内
登记地点
市政府一楼市民服务部
注意 无法在服务站办理手续。
通知人
- 成为中长期居民的个人或户主
- 代理人
注意 委托人必须完整签署委托书。
-
授权书模板
申请表下载页面
通知所需文件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中长期居留者的所有居民卡
注意 请在页面 “各种申请和请求的身份验证” 上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仅在适用时需要
如果您加入的家庭已经在稻城市有居民登记,则需要提交证明与户主亲属关系的文件(家庭登记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及其翻译件。
注意 如果您在本市有家庭登记并且能够确认与户主的关系,则无需办理。
其他项目和所需程序因人而异。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
可用于办理的日期和时间
营业日的8:30至17:00
备注:周六开放日的时间为8:30至11:45,13:00至17:00。
注意:休息日的服务仅在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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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稻城市 - 公民事务部 - 公民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稻城市市民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