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法第53条的许可
在城市规划设施和项目之前的市区开发项目(坂浜平尾土地整备项目)区域内进行建筑行为时,需在建筑确认申请之前获得市长的许可。
但是,上平尾土地整备项目和小田良土地整备项目区域的工程已经完成,因此无需申请。
请通过以下链接查看坂浜平尾地区的概况。
城市规划法第54条规定的许可标准
- 楼层为2层及以下,并且没有地下层。
- 主要结构物为木结构、钢骨结构、混凝土块结构及其他类似结构。
但是,对于尚未着手的城市规划道路、公园、绿地,允许放宽三层建筑等的许可标准。
请查看以下内容以获取更多信息。
申请表
自2021年1月1日起,申请表和委任状不再需要盖章。
请附上以下内容的申请表,并提交正副2份。事务处理时间大约为1周。
- 建筑确认申请表(第2面到第5面)
- 导览图(比例2,500分之一以上)
- 配置图(缩尺500分之一以上)
- 面积图(场地・建筑物)
- 各层平面图(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立面图(2面以上・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剖面图(2面以上・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如有必要,请附上委任书。格式可以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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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城市建设计划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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