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树木
稻城市根据《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与绿化恢复条例》,将珍贵树木指定为保存树木,以促进绿化保护。
保存树木的指定标准
- 关于树木,指的是健康且具有优良美观性并得到管理的树木,且树高约10米,树干直径在距地面1米高处约0.5米(周长约1.5米),或根据树木特性,经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审议会认定为必要的树木。
- 关于树林,指的是每个树林都健康、美观,并且得到了管理
补助金的发放
被指定为保存树木后,将根据《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与绿化恢复补助金发放要纲》发放补助金。
每年每本2,000日元
关于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和绿化恢复的补助金发放要纲
补助金申请表
关于稻城市自然环境保护和绿化恢复的补助金申请表(保存树木)
请打印出来并带到窗口。
注意:请使用普通纸打印,打印尺寸为A4。热敏打印机的热敏专用纸将不被接受。
请填写以下文件中的必要事项,并提交一份。
保存树木的指定状况
| 区域 | 本数 |
|---|---|
| 矢野口(Yanoguchi) | 10根 |
| 东长沼 | 23本 |
| 大丸 | 9根 |
| 百村(Hyakumura) | 20根 |
| 坂浜 | 55本 |
| 平尾 | 9根 |
| 押立(Oshitate) | 10根 |
| 向阳台 | 2本 |
| 若叶台 | 10根 |
| 合计 | 148本 |
(截至令和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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