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需要护理和需要支持的认证申请
在日常生活中被认定为需要护理或支持时,可以使用护理服务。
要使用护理服务,必须申请并获得需要护理(需要支持)认证。
关于从申请到使用服务的流程,请参阅以下链接。
可以申请的人
・65岁以上的人员
・40岁到64岁之间,符合16种特定疾病之一的人(16种特定疾病可通过以下链接确认)
申请所需材料
65岁以上的人
- 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者证
- 主治医生的姓名、医疗机构名称、科别、所在地、电话号码的相关信息(也可以是备忘录等)
40岁至64岁的人
注意:需要加入健康保险。
- 个人号码卡(如果没有持有,则需提供能够确认个人号码的文件)
- 出示个人门户的“医疗保险资格信息画面”或“资格确认书”(如果没有持有个人医保证,则需出示医疗保险机构发放的“资格确认书”)
- 本人所患的特定疾病(16种特定疾病中符合的疾病)主治医生的姓名、医疗机构名称、科别、所在地、电话号码等信息(可用备忘录等形式)
表格下载
- 长期护理保险 要护理・要支援认定申请表 (PDF 521.4 KB)

- 长期护理保险 要护理・要支援认定申请表 (Word 51.0 KB)

- 【填写示例】长期护理保险 要护理・要支援认定申请表 (PDF 694.3 KB)

- 主治医意见书制作用问卷 (PDF 279.9 KB)

提交方法
邮寄或窗口提交
提交单位・咨询单位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稻城市福利部门老龄福利科护理认证科
(市政府2楼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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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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