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所指定的事项(居家护理支持・社区密切型服务・护理预防支持)
1.关于新指定申请
如果想要新开展业务,需要事先咨询,并提交指定申请表等。
(1)关于事前咨询
如果想要新开办事业,请在开设预定日期所属月份的前三个月月底之前与以下负责人联系咨询。
(例如:计划于5月1日开设的,请在2月28日前进行事前咨询)
注释:如果您想开始“居家护理支持”或“社区密集型日间护理”“认知症应对型日间护理”业务,请同时填写以下的事前申报书并咨询我们。
- 事前届出书(居家护理支持) (Word 21.1KB)
- 事前届出书(居家护理支持) (PDF 130.4KB)
- 事前届出书(地域密切型通所护理) (Word 21.1KB)
- 事前届出书(地域密切型通所护理) (PDF 145.0KB)
- 事前届出书(认知症应对型日间护理)(Word 21.4KB)
- 事前届出书(认知症应对型日间护理)(PDF 150.9KB)
(2)关于提交指定申请表等
请在进行事前咨询后,于开设预定日所属月份的前两个月月底之前,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提交以下文件。
(例如:计划于5月1日开设的,请于3月31日前提交文件)
请确认“【所有服务共通】附表的样式・附件文件的参考样式”的项目。
2.关于指定更新申请
本市指定的事业单位需每6年进行一次指定更新手续,指定有效期为6年。
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请于有效期限届满月份的前一个月10日之前,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提交以下文件。
请确认“【所有服务共通】附表的样式・附件文件的参考样式”的项目。
- 注释: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的视为指定的有效期限为自获得改正前的居家护理支持指定之日起6年到期,请注意。
- 注释:如果在有效期到期日之前未进行手续,将失去指定的效力,请注意。
- 注释:如因有效期满而终止业务,请提交终止申请。
3.关于变更的手续
如果申请事项有变更,请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提交以下文件。
请确认“【所有服务共通】附表的样式・附件文件的参考样式”的项目。
- 注释:有关所需的附件文件,请参阅《【所有服务通用】〈变更〉附件文件清单(主要内容)》。
- 注释:关于各种加算的申报,请参阅下方“与护理给付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申报(各种加算的申报)”。
4. 关于暂停、废止、指定辞退和重新开始的程序
如果要暂停或废止已指定的业务,或放弃指定,请在废止・暂停或放弃指定预定日前1个月之前,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提交以下文件。
如果要重新开始已提交休止届的业务,请在业务重新开始之日起10天内,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提交以下文件。
- (样式第3号)重新开始通知书 (Excel 20.4KB)
- (样式第3号)重新开始通知书 (PDF 54.2KB)
- (样式第4号)废止・休止申请书 (Excel 23.3KB)
- (样式第4号)废止・休止申请书 (PDF 55.8KB)
- (样式第5号)指定辞退届出书 (Excel 21.7KB)
- (样式第5号)指定辞退届出书 (PDF 51.4KB)
5. 关于与护理给付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的申报(各类加算的申报)
如果有关于加算・减算的取得或变更,请于适用开始月的前一个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提交“护理给付费计算相关体制等状况一览表”及其他必要文件。
(1)与护理补助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状况一览表
- 居家护理支持服务机构请在确认《与护理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的报告书》、《与护理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状况一览表》的《附录1》及《备注(1)》后,提交其他必要的文件。
- 社区密切型服务机构请确认《与护理给付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的届出书》、《与护理给付费用计算相关的体制等状况一览表》的《附录1-3》及《备注(1-3)》,并提交其他必要的文件。
(2)关于自令和6年4月起新开始计算或变更分类的加算等的届出
请参考以下资料确认后提交。
6.关于指定护理预防支持委托(变更)的通知
本市指定的护理预防支持经营者,如将指定居家护理支持经营者的部分护理预防支持委托给他人,请通过邮寄、亲自递交或电子邮件(koureifukushi@city.inagi.lg.jp)提交以下通知书。
【注意】
-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时,请对包含个人信息的附件设置密码。
发送邮件后,请通知以下负责人。 - 无法通过“电子申请届出系统”进行申报。
7.【所有服务通用】附表的样式・附件文件的参考样式
(1)附件文件清单・检查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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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服务共通】〈新指定・指定更新〉附件文件・检查清单 (Excel 22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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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服务共通】〈新指定・指定更新〉附件文件・检查清单 (PDF 31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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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服务共通】〈变更〉附件清单(主要内容)(PDF 496.2KB)
申请和报告所需的附加文件不同。请确认列表并提交以下附表及附加文件。
(2)表格
8.提交方式・提交地点
(1)提交方法
- 电子申请申报系统(请参阅以下链接“关于护理事业所指定申请等的‘电子申请申报系统’”)
【注意】
原则上,申请和申报需通过“电子申请申报系统”进行。
但是,如果所需文件中包含“登记簿副本”,请另外将原件通过窗口或邮寄方式提交。
(2)提交对象
稲城市 福利部门 老龄福利科 长期护理保险科
邮政编码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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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社会福利部老年福利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稲城市,东京都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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