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护理合算疗养费的申请
家庭在一年内(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支付的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制度的部分负担金等的金额与长期护理保险的用户负担额的合计金额,如果超过下表的自负担限度额,则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各自的制度将退还超出部分。相关人员每年大约在3月会收到广域联合发送的申请表。
有关详细信息,请查看东京都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广域联合网站。
本页面由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负责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稻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