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国家养老金)
问题请告诉我领取抚养人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回答
基本死亡养老金可以由正在缴纳国家养老金且已故的被保险人的配偶(丈夫或妻子)或子女领取,前提是该被保险人至少缴纳了25年养老金且家庭经济依赖于他。
但是,子女仅限于那些已满18岁或未满20岁且被评定为1级或2级残疾状态的人。
重要逝者
- 已加入国民年金的人
- 在日本居住、年龄在60至65岁之间且曾参加国民年金的人士
- 有权领取基本退休金的人。然而,这仅适用于包括缴费期、免缴费期和合并计算期在内,总期间达到25年或以上的人。
- 仅限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士。然而,这仅适用于包括缴费期间、缴费免除期间和合并计算期间在内,总期间达到25年或以上的人士。
注意:在情况1和2中,需要满足以下保险支付要求。
保险支付要求
- 在死亡日期的前一天,距死亡日期前两个月内,缴纳保费的逾期时间不得超过保险期间的三分之一。
- 如果令和8年3月31日之前有死亡日期,则在死亡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保险费不得有延迟支付的期间,直到死亡日期的前一天。
所需物品
-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死亡日期之后,显示死者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 申请人居住证明(死亡日期之后,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包含居住信息及亲属关系)
- 已故者的居住证明(死亡日期之后,包含国籍和亲属关系信息)
- 收入证明或免税证明
- 申请人的存款(储蓄)账户簿
- 已故者养老金证明书,养老金证明书,基本养老金号码通知书,养老金手册
- 死亡证明副本或死亡登记信息证明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My Number卡、驾驶证等)
- 学生证或子女的在学证明(如果子女是高中生)
注意:填写申请人的个人识别号码时,可以省略1、2、3和4。
联系方式
保险和养老金部门 电话 042-378-2111 分机 142, 143
府中年金办公室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丁目12-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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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民部保险与养老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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