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综合评价方法指南修订
稻城市综合评价方法的测试规则及稻城市综合评价方法的获胜者决定标准已按以下内容进行了更改。
此外,修订后的测试指南和获胜者决策标准将适用于令和6年8月1日以后公布的项目。
测试计划审查摘要(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
测试条例第7条的部分内容将按以下方式修改。
投标价格在限制最低价以上和预计价格以下的范围内
【变更后】招标价格在预定价格范围内
获胜者决策标准审查摘要(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
价格评估点数计算公式的变更
价格评估点数的计算公式将按以下方式更改。
【修订前】价格评价分 = 100×(1-投标价格/预计价格)
【修改后】
a)如果投标价格高于价格评估参考值
价格评分点 = 100 × (1 - 投标价格 / 预计价格)
b)如果投标价格低于价格评估参考值
价格评分点 = 标准价格评分点 - {100 × (1 - (投标价格 / 预计价格)) - 标准价格评分点} - 0.5
注意:评估价格必须符合稻城市采购规则第32条规定的最低价格。
除了价格之外的评估标准变更
我们将审查除价格之外的一些评估标准。
新的评估项目如下5项。
【新的评估项目】建筑管理、老年人就业、促进性别平等、改善工作条件、环境考虑
此外,由于评估标准数量的增加,非价格评估标准的最高分将从20分调整为25分。
获胜者决策标准审查摘要(自2024年8月1日起适用)
我们将审查除价格之外的一些评估标准。
更改的评估项目如下:2项。
变更评估项目: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经验,改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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