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回答

關於長期照顧保險認定

聽說認定時每年都需要提交存摺影本。
申請書中有自我申報,並且在某些情況下也會進行金融機構查詢。
推測是為了防止不正,但沒有法律依據,跑遍所有銀行記帳並複製存摺是不現實的。
如果有不正行為,將在刑事和民事上承擔責任。為了防止不正,金融機構查詢應該已經足夠。
我無法相信做不正當行為的人會做出正確的申報。
我認為讓每台ATM都無謂地記帳並複印,花費了很多人力,想知道是否有意願重新檢討這個做法。

回答

關於本件,我們認為這是關於「長期照顧保險負擔限度額認定證」的更新手續的意見。
本制度旨在減輕使用短期住宿服務者及入住介護老人福祉設施(含地區密切型)、介護老人保健設施等低收入家庭的餐費及住宿費用,依申請進行負擔限度額認定並提供補助。
關於給付對象者,依據長期照顧保險法施行規則第83條之5第1項規定,市政府作為確認文件,依據厚生勞動省通達,要求提交本人或配偶者等的存摺影本等。此外,關於金融機構查詢,也依據長期照顧保險法第203條第1項規定,於提交文件有缺失等情況時實施。

類別
福利 > 高齡者・生活福利・障礙者
負責部門
福利部門 高齡福利課
公開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接待日
2025年06月11日
管理編號
P00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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