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回答
關於垃圾收集地點
稻城市設有回收地點來收集資源回收垃圾。以前我家門前的部分田地也是收集地點,附近許多居民都會使用,但因為丟棄空罐及收集時的噪音,以及非法收集業者的噪音困擾,曾經要求移設。儘管如此,這次在我家門前進行了10戶建築的開發行為,於移設前的地點新設了收集地點。因為新建了多戶住宅,設置收集地點是無可避免的,但考慮到過去的經過,以及收集地點可能成為鄰近宅地的困擾設施等問題,我認為仍有課題存在。為什麼事前沒有告知呢?
向負責人員詢問後,得知收集地點是經由開發業者與市政府協商決定的。位置是作為開發業者銷售條件所決定,因此無法更改。這是他們一貫的說法。市政府是在關注開發業者還是市民,究竟是朝哪一方推進城鎮營造呢?
詢問後,位置似乎稍微往裡面移動了,但我並不認同。未來位置可能還會再變動,且根本無法接受這樣的手續。
我從負責人那裡聽說市內也有像我這樣的抱怨,如果痛苦的感受集中在某處,不妨考慮像許多自治體所做的那樣,採取個別收集也是一個方案。另外,在開發時,市職員對鄰近居民的關懷應該更加徹底。許多自治體已將城鎮營造立法,制定讓鄰近居民的聲音能更被聽見的規則。稻城市給人的印象是業者在較低的門檻下自由推進事業。稻城市也可以考慮這樣做,不是嗎?
回答
市政府著重於減少垃圾產生及再利用,自1993年起,於資源回收站(據點回收)回收玻璃瓶、鐵罐、寶特瓶、玻璃類及陶瓷類。此次因東長沼地區的開發行為,經與業者協商後,決定了資源回收站的位置。通常在新設或移設資源回收站時,會通知使用者,但此次設置地點位於開發區域內,故未對鄰近住戶進行事前說明。
今後我們將以對鄰近居民的關懷為前提,繼續推進協商。
此外,關於您所提議的瓶罐、罐頭、寶特瓶等資源物的個別收集,因需大量費用,故必須謹慎進行審慎的檢討。
此次因職員缺乏誠意的應對,給您帶來極大的不快,我們深表歉意。
- 類別
- 生活環境 > 環境・清掃・公害・自然保護
- 負責部門
- 都市環境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
- 公開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接待日
- 2025年12月22日
- 管理編號
- P000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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