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回答
關於網球場照明券的兌換
「因照明LED化工程,目前持有的照明券將無法使用(使用期限至4月)。持有照明券者,請於以下日期之後至野村不動產稻城體育館(綜合體育館)櫃檯換取新的照明券。此外,新的照明券(有效至6月底)也將於同一日期開始販售」的通知郵件於3/9(週一)收到。
若葉台球場因施工於3/16~27期間無法使用,目前持有的剩餘82分鐘照明券已無法使用。
如果能更早通知施工後之前的照明券將無法使用,就能盡量避免剩餘時間,購買並使用1小時券。
未使用的照明券可以兌換成新的照明券,但綜合體育館表示,正在使用中且尚有剩餘時間的照明券無法兌換。
82分鐘相當於1066日圓,難道是要我們丟棄這些嗎?
因為營運方的原因,使得原本有效至四月底的照明券無法使用,且通知時間也是在幾乎沒有使用時間的時候才告知,因此希望能對剩餘時間進行補償。使用者並無過失,卻不補償剩餘時間,這不是很不合理嗎?
回答
關於城山公園、若葉台公園網球場照明券的使用,對於造成您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
關於網球場的LED化工程,由於工程材料的採購出現延誤,確定工程日程花費了較多時間,因此通知時間延至3月9日,較為臨近施工日期。
此外,經確認野村不動產稻城體育館櫃檯的情況後,通常1小時及2小時的照明券僅接受未使用的照明券進行兌換,對於使用中尚有剩餘時間的照明券則不進行兌換,因此曾告知無法提供兌換服務。
關於此次事件,因市政府進行的工程影響,使用期間縮短,故與指定管理者協商後,決定對使用途中尚有剩餘時間的照明券也進行交換。
交換時需要您再次親自前往野村不動產稻城體育館的櫃檯,造成不便,敬請見諒並感謝您的理解。
- 類別
- 教育・文化 > 體育
- 負責部門
- 產業文化體育部 運動推動科
- 公開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接待日
- 2026年03月12日
- 管理編號
- P000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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