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回答

認定兒童園名額擴充及負擔減輕措施的改善建議

【提案要旨】
認定兒童園中「2號認定」名額的擴充,以及托育補助金額的提高
針對滿3歲兒童班(2歲兒童)設立市府獨自的幼兒園費用及托育費用補助

【現狀與課題:高額家庭負擔的實際情況】
目前,我的孩子正在認定兒童園A幼兒園就讀,但因市府制度的限制,承受著非常沉重的經濟負擔。

2歲兒(滿3歲兒班級)的負擔:
由於幼兒園沒有空位,預計使用該園的滿3歲兒班級,但因無補助,除了保育費43,000日圓外,還需支付托育費25,400日圓(長期假期中為28,400日圓)。每月近7萬日圓的支出,對雙薪家庭來說是極為沉重的負擔。
以1號認定持續就業:
雖然有在工作,但因園所的2號認定名額極少,不僅無法在學年度中途切換,更無法從中班或大班開始切換。若維持1號認定,除了保育費外,還需負擔27,750日圓的其他費用及21,400日圓的延托保育費。即使通過新2號認定,補助金額仍不足,與2號認定間的不公平感非常強烈,這是目前的現狀。

【具體的要求與建議】
擴大2號名額及補助的充實:
希望市政府能強力主導擴大像A幼兒園這類認定兒童園的2號認定名額。此外,對於不得不以1號(新2號)身份使用托育服務的家庭,要求提高符合實際情況的補助單價。
針對2歲兒童(滿3歲兒童班級)的市府獨立支援:
鄰近的調布市與府中市對於滿3歲前的2歲兒童也有補助制度。請稻城市也能儘速採取同等的負擔減輕措施,不要忽視因無法進入幼兒園而選擇認定兒童園的家庭。

回答

關於擴大為兒童提供的教育・保育給付第二號認定的定員數,由於市內第二號認定兒童的定員尚有空缺,且根據稻城市兒童計畫(2025年3月)中市內及第一區域(矢野口、東長沼、大丸、百村、押立)的第二號認定定員數已超過所需數量,因此目前並無擴充市內第二號認定定員數的計畫。市內核准托育中心中亦有第二號認定(3~5歲兒童)尚有空位的園所,敬請您也考慮利用核准托育中心。
目前,對於在認定兒童園以兒童教育・保育給付1號認定使用托育服務者,需符合托育必要性的條件,對於3至5歲兒童補助每月11,300日圓,對於滿3歲兒童則依世帶課稅狀況補助每月上限16,300日圓或以每日單價450日圓×使用天數為上限。托育服務的使用費用由園所決定,因園所間費用不同,為避免因使用園所不同而導致補助金額差異,今後市政府將持續以統一金額進行補助。
此外,關於認定兒童園中滿3歲兒童班之前的2歲兒童,因為不是由市政府的使用調整決定入所,而是由家長選擇就讀,故目前沒有計劃對在滿3歲兒童班之前就讀的2歲兒童提供補助。
核准托育中心因與幼兒園一體化運營,與核准托育中心有所不同,敬請理解其保育內容及費用也有所差異後再行使用。
今後也將考量市內設施狀況及社會情勢持續進行檢討。

類別
福利 > 兒童
負責部門
兒童福利部門 育兒支援課
公開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接待日
2026年03月11日
管理編號
P00000162

返回意見與回答的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