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與回答

關於4月起的自行車違規取締

因為4月起將開始自行車違規取締,作為輕型車輛的自行車也必須在必須停車的地方停下來,所以希望能畫上自行車標誌的停止線。

特別是佩亞里路,不只是自行車,連行人都處於無法無天的狀態。
特別是自行車,很多人不會在停止線前停下,理所當然地穿越川崎街道的人行道,迅速騎到斑馬線上,導致與在斑馬線上行駛的人迎頭相撞的事故發生。斑馬線是行人專用,我原本以為自行車可以像汽車一樣通行,但沒有明確的規定,也不知道該怎麼做。能否請警方的人員協助重新檢視一次?
我認為這對帶小孩的家長來說也是必要的,以便教導他們正確的規則。敬請考慮,謝謝。

回答

關於您所提議的自行車,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自行車屬於「輕型車輛」,原則上必須像汽車一樣,遵守交通號誌、交通標誌、停止線等規定來行駛。
此外,自行車原則上必須行駛於車道,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行駛於人行道,例如設有自行車可行駛人行道標誌的路線、13歲以下的兒童、70歲以上的高齡者、身體不便者騎乘自行車時等情況。
關於這樣的自行車交通規則,市政府至今也透過市政公報的宣導、配合春季全國交通安全運動,向市內全戶發放交通安全傳單,實施稻城市交通安全滾動作戰,此外還針對市內的小學三年級學生實施自行車駕照考試,並在市政府網站上刊載有關自行車交通規則的解說影片等,透過各種方式向市民等進行宣導與啟發。
針對您所詢問的通行於佩亞里路的自行車使用者,過去我們已與多摩中央警察署及多摩稻城交通安全協會合作,在東長沼交叉點附近等地區實施了防止交通事故的交通安全活動,今後也將持續推行,並設置交通安全宣導看板。

類別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 交通・交通安全
負責部門
都市發展部 管理課
公開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接待日
2026年03月30日
管理編號
P000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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