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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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1730  更新日期 令和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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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告诉我关于国民养老金死亡一次性补助金的情况。

回答

作为第1号被保险者,缴纳保险费的月份(包括部分免除换算月份)达到36个月以上的人,在未领取老龄基础养老金和残疾基础养老金的情况下去世,其遗属在无法领取遗属基础养老金的情况下,将向与故人共同生活的遗属支付。

所需物品・咨询窗口

去世者所加入的养老金种类及遗属的情况不同,所需材料也不同。

请在养老金事务所确认手续内容和所需的文件等。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电话 042-361-1011(代表)

・注释:将播放自动语音提示,请先按1,然后按2。

报告窗口

养老金事务所或市政府保险养老金科

 

时效

自死亡日期起经过2年后将无法申请。

联系方式

保险养老金科 电话 042-378-2111 内线 142、143
府中养老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番地的2
电话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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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