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建筑物的石棉调查结果报告
市政府于1987年对市政府办公楼、小学和初中、文化中心等市有建筑物的石棉使用状况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实施了拆除工程,努力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随后,配合石棉相关法规的修订,为了确保市有建筑物中含石棉喷涂材料使用的安全性,针对市有建筑物进行了调查。
最初进行的图纸调查及现场踏查结果显示,未发现使用飞散性高的“喷涂石棉”的设施,但确认需要检查是否含石棉的“喷涂岩棉”和“其他喷涂材料(如喷涂蛭石等)”分别在7个设施和6个设施中被使用。针对这些材料,经过2008年度的含石棉调查,确认所有设施均不含石棉。
但是随后,在2012年度为第二文化中心大规模改修工程进行设计委托时,再次进行了含石棉调查,结果在2楼大礼堂舞台天花板上的“喷涂岩棉”中检测到了超过基准值石棉含量重量比0.1%的石棉。
因此,市政府立即重新审查了迄今为止的调查,并再次进行了含石棉调查,确认除第二文化中心2楼大礼堂外,其他设施均不含石棉。
此外,第二文化中心2楼大会议室的“喷涂岩棉”,已于平成25年度实施的大规模改修工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当的拆除和处理。
调查结果
(1)喷涂石棉
无使用设施
(2)喷涂岩棉
第二文化中心(2013年度拆除完成)
不含石棉
市政府车库楼、消防厅舍、长峰小学、综合体育馆、中央文化中心、第三文化中心
(3)其他喷涂材料(喷涂火山石等)
不含石棉
福利中心、稻城第一小学、稻城第二中学、综合运动场、中央文化中心、市立医院护士宿舍
(4)铁板屋顶用绝缘材料
平尾小学(2005年度撤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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