稲城市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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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9070  更新日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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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将转为城市建设条例。

 2024年4月1日起,稲城市城市建设条例将正式施行。
2024年4月1日以后开发等事业的申请,请按照城市建设条例进行手续办理。

 对于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稲城市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施行标准第1章第2条规定提交的事业计划事前审查申请的开发等事业,请在事业完成前继续按照稲城市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办理手续。城市建设条例的规定不适用。

纲要的目的

本要纲旨在于在稻城市内进行宅地开发等时,在稻城市与宅地开发经营者的相互合作下,防止无序的宅地化,顺利促进有利于良好城市建设的宅地开发项目等,同时旨在实现“被绿意包围、充满友爱的市民之城稲城”。

适用范围

  •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需要开发许可的开发行为
  • 集合住宅(长屋・单身者用含む)的建设项目,其计划住宅户数在15户以上
  • 中高层建筑物的建设项目,建筑物的高度超过10米
  • 根据建筑基准法第42条第1项第5号的规定进行的道路位置指定开发行为

如需详细信息,请联系城市建设计划科。

关于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的程序注意事项

稲城市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样式

稲城市宅地开发等指导要纲申请的指南及制作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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