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训练・自主防灾组织相关电子申请等
关于防灾演练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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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训练实施计划书(外部链接)
如果计划进行防灾训练,请提前提交。
注释:与自卫消防训练不同。 -
需关照者设施的训练实施结果报告书(外部链接)
请在实施根据《防洪法》和《土砂灾害防止法》制定的避难保障计划中记载的避难演练等活动时提交。(每年一次以上)
注释:位于多摩川洪水淹没预想区域及土砂灾害(特别)警戒区域内,且在稲城市区域防灾计划中规定了设施名称及所在地的重点关注者使用设施为对象。
- 自卫消防训练申请请点击这里(将跳转到预防科页面。)
组建自主防灾组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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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防灾组织成立通知(外部链接)
请在成立自主防灾组织时提交。 -
防灾物资设备发放・借用申请表(外部链接)
请组建自主防灾组织,并在申请防灾设备的发放和借用时提交此申请。
注释:“稲城市自主防灾组织培养指导纲要”中记载的数量为可申请的上限。 -
防灾物资接收单(外部链接)
请在领取申请的自主防灾组织防灾器材时提交。 -
燃料储存管理者等申报(外部链接)
请在自主防灾组织向防灾仓库等处储存燃料时提交。
自主防灾组织发生变更等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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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防灾组织变更通知(外部链接)
当自主防灾组织有变更时,请提交。
例如:自主防灾组织的负责人变更时等。 -
燃料储存管理者等申报(外部链接)
当自主防灾组织的燃料保管管理员或保管地点发生变更时,请提交此表。
检查自主防灾组织的设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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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设备检查表(外部链接)
如果您正在接受防灾设备的发放或借用,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防灾设备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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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消防总部 防灾科
〒206-0802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稻城消防署)
电话号码:042-377-7119 传真号码:042-377-0119
稲城市 消防总部 防灾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