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国民健康保险)
问题这个月我满70岁,去医疗机构时支付的费用会变便宜吗?
回答
从70岁生日的下个月开始(如果生日是1号),在医疗机构窗口支付的共付比例将根据上一年的收入和出生日期为20%或30%。
对于已满70岁的人,将发放一张记载共付比例的“老年人接收卡”。因此,从70岁生日的下个月开始(如果生日是1号,则从前一个月开始),在就医时请同时出示健康保险卡和老年人接收卡。
此外,免除居民税的家庭可以申请“缴费标准限额及减免证明书”,并在医疗机构窗口出示,该证明书将使每家医疗机构的每月支付金额限制在“个人缴费限额”内。此外,如果存在保险税未缴纳的情况,可能无法发放“缴费标准限额及减免证明书”。
70岁及以上居民的财产税应纳税收入(国民保险成员) 低于145万日元 |
70岁及以上居民的财产税应纳税收入(国民保险成员) 超过145万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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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0% |
注意:即使属于30%负担责任的人,如果70岁及以上的国民保险被保险人收入总和对于两人或以上低于520万日元,或对于一人低于383万日元,也可以申请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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